股东通讯政策
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了解相当重要。本公司已制定《股东沟通政策》,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及关注事项得到妥善解决。股东及投资者可透过以下方式向公司发送查询或要求:
地址: 中国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120号公司秘书处
电邮: ir@totbiopharm.com
电话: 86-512-6296-5286内线6432
为免生疑问,股东必须递交及发送正式签署之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正本或查询(视情况而定)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彼等的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证明,以使其生效。股东资料可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指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01条定义所载,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年度报告;(b)中期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司公司通讯之中、英文版本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totbiopharm.com.cn)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在相关股东已同意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会利用本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以电子方式向本公司股东提供公司通讯(「网上版本」)。
登记股东
本公司将会向登记股东寻求其同意日后以网上版本形式收取所有公司通讯。若本公司在有关限期内未收到该登记股东反对以网上版本形式收取公司通讯的任何回应,该登记股东将被视作选择网上版本(而非收取印刷本)。日后有关发布公司通讯的通知将会以电邮方式发送至该登记股东(如没有提供电邮地址,则邮寄至本公司股东名册上该登记股东的地址)。
本公司将会根据登记股东的要求,以及向尚未寻求其同意以网上版本形式收取公司通讯之登记股东,发送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至其地址。
若登记股东已选择(或被视作选择)网上版本,但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电子方式阅览相关公司通讯时遇到困难或欲收取印刷本,本公司在收到其要求后将尽快免费向其发送印刷本。
非登记持有人
有关公司通讯已发布于本公司网站的通知亦会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发送至将本公司股份(不论是否透过经纪或托管商持有)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希望收到公司通讯的非登记持有人。非登记持有人亦可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要求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及收取方式
如登记股东或非登记持有人拟收取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或希望更改其日后收取所有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可于任何时间发出合理事先书面通知予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以电邮方式发送通知至1875-ecom@hk.tricorglobal.com,并在通知中注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
查询
如股东对要求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处的电话热线852-2980-1333。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热线: 852-2980-1333
电邮: 1875-ecom@hk.tricorglobal.com